关于评选“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所属分类:协会风采 阅读次数:471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8日 14:23:53
各心理机构及相关单位: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8月召开的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要加大心理健康问题基础性研究,做好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规范发展心理治疗.心理咨询等心理健康服务。”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这是我们心理人的福音。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好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加快心理科学技术进程,服务于国家发展与中国特色社会的建设,倡导职业精神,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传递正能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充分调动会员的积极性。陕西省心理咨询师协会决定,在各心理机构及相关单位中评选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称名额
1.先进心理咨询单位 10个
2.先进心理培训单位 3-5个
3.优秀心理咨询师 10名
4.优秀心理培训师 10名
二、评选办法:
1.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各相关单位和个人根据自身情况申报,填写登记表,并经过一名协会理事推荐,签署推荐意见后,附事迹介绍材料递交。
2.陕西省心理咨询师协会将根据单位推荐和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调研,然后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定。
三、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请于2016年10月20日前报送至陕西省心理咨询师协会秘书处(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东段云峰大厦1510室)。逾期将不再参加评选。
四、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最佳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将在11月召开的“陕西省心理咨询师协会第九届行业及学术大会”上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将表彰奖励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并适时推荐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参加全国评比。
附:
2016年优秀心理培训师评选等级表
2016年先进心理培训单位评选登记表
2016年优秀心理咨询师评选登记表
2016年先进心理咨询单位评选登记表
联系电话:029-88135426
联系人:张老师 王老师
邮箱:psy_consultation@126.com
微信公众号:shanxipca
陕西省心理咨询师协会秘书处
2016年9月18日